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提高化工行业从业人员自身技能水平,我院将于近期举办一期化学检验工技师、高级技师考前辅导班,并组织辅导班学员参加职业资格鉴定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鉴定工种、等级
(一)工种:化学检验工
(二)等级:技师、高级技师
二、培训对象
(一)企事业单位从事分析、检验工作的人员;
(二)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术学院、技师学院的实验指导教师;
(三)其他符合条件的有志从事分析检验工作的人员。
三、鉴定报名条件及报名资料
(一)鉴定报名条件(见附件)
(二)报名资料:
1. 所在单位对本人本职业(工种)工作年限的证明;
2. 广州市技师/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审批表(A3双面打印);
3. 身份证复印件;
4. 已考取的职业资格(或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学历证明和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 大一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片8张及对应的电子版照片:不可穿白色衣服,尽量穿深色衣服;
7. 劳动力信息登记表
以上工作年限证明、评审表请登录化工培训中心网站(www.gzhgpx.com)“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四、培训和鉴定方式
(一)培训:培训采取半脱产形式,面授和岗位练习相结合。
(二)鉴定: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鉴定规范的要求。
分理论知识(包括专业知识和“四新知识”)、操作技能(现场操作或案例分析)、综合评审(论文或技术总结、面试答辩、业绩评定)三部分 ,三部分均合格为鉴定合格。
五、时间安排
培训考核时间安排如下:
班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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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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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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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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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师
高级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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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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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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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理论 、实操考试、综合评审、四新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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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培训相关费用
(一)培训及鉴定费用
技师:2800元 (包括培训费、资料费和鉴定费)
高级技师:3500元 (包括培训费、资料费和鉴定费)
(二)特别注意:符合现有资助政策的学员,需在报名时候提供广东省区域内制发的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原件及复印件,便于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报考条件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报考条件
一、二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或2年以上)的。
(二)高级技工学校或高等职业院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以上的。
(三)持有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生产一线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入读技师学院或高等职业学院(学制三年)的毕(结)业生。
(四)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计算机类满5年),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的。
(五)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二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从事本职业2年(含2年)以上。
(六)取得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现从事本职业工作的人员。
二、一级(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2年)以上者。
(二)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从事本职业1年(含1年)以上且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三)取得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现从事本职业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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