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通知
各科室、各系(中心)、团委:
根据上级有关2016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精神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16年“清明节”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6年“清明节”放假4天,即2016年4月2日(周六)至2016年4月5日(周二),4月6日(周三)正常上课;
2.2016年4月9日(周六)调上4月5日的课,4月1日下午上完课后,各班级关好教室、宿舍的门窗、风扇、水电后,师生开始放假;
3.2016年4月5日晚学生回校自修,班主任回校跟班管理,领导值日及自修值日按此轮值;
3.各部门要根据自身情况,妥善安排好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和安保工作,各系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避免事故发生;
5.放假期间学校食堂正常开饭;
6.放假期间,师生要遵纪守法,做一个文明的公民,严禁参与黄、赌、毒等违法活动。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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